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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8-04-11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 ] [发表评论]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徐开党工委〔200614

 

 

关于张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经济发展总公司:

因工作需要,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张宏同志任东环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李雷同志任开发区房管处副处长(正科级),免去其东环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史周华同志任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开发区房管处副处长职务。

上述同志职务聘期两年,自2006330日起2008330止。

特此通知。

                               〇〇六年三月三十

主题词:开发区 职务任免 通知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06330印发

共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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