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开管〔2007〕265号
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现将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7〕5号,)和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开发区土地清查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各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违法违规用地的清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按照国家、省、市《通知》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土地清查工作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工作。要迅速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特别是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宗核实,并于2007年8月20日前报送土地清查报表。
二、全面自查自纠,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全面查清违法违规用地的时间、面积、性质、用途和责任人等情况,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分类处理,要着眼保证开发区开发建设有序健康快速发展的大局,采取坚决措施,彻底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该拆除的必须限期拆除。国土分局、监察室和规划建设局等单位要对各单位落实土地清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考核。对严重违法违规用地的责任人将依照党纪国法严肃查处。
三、规范土地管理,坚决遏制违法乱建行为的发生
各单位要以此次土地清查为契机,进一步严明纪律,健全制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严格依照《土地法》和《城市规划法》,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坚决刹住乱批乱建、未批先建、以租代征、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土地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意识,努力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通知
附件2:关于转发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
附件3: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土地 管理 通知
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7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