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开管〔2005〕62号
关于成立徐州经济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局(室、部、处),各分局,各学校:
为进一步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州经济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
中心职责:
1、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及贯彻执行工作。
2、大力宣传党的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困难公民的法律援助工作。
3、依托青少年维权中心,为全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咨询。
4、做好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与开发区综治办合署办公。
特此通知。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