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开管〔2005〕31号
关于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发区各中小学校:
为了更好的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对教育法规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区内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法律顾问。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魏志刚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余承琅 管委会助理调研员
马玉梅 市检察院驻开发区检察室主任
组 员: 汤文浩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郜卫东 社会事业局局长
丁延沛 监察室副主任
王希力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法制校长: 马玉梅 市检察院驻开发区检察室主任
法制辅导员:李 华 市检察院驻开发区检察室检察员
法律顾问: 朱心田 徐州汇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207002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法制教育,协调法律顾问处理各学校的相关法律事务,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张 雷
副主任: 孟宪君
成 员: 牛树超 朱政军 李德凤 孟宪明 宋影桃
王 伟 吴秀珍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开发区 依法治校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市检察院,市教育局。
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5年3月17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