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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8-04-11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 ] [发表评论]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徐开管〔200531

 

          

关于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发区各中小学校:

为了更好的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对教育法规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区内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法律顾问。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魏志刚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余承琅   管委会助理调研员

马玉梅   市检察院驻开发区检察室主任

组 员:    汤文浩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郜卫东   社会事业局局长

丁延沛   监察室副主任

王希力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法制校长:  马玉梅   市检察院驻开发区检察室主任

法制辅导员:李     市检察院驻开发区检察室检察员

法律顾问:  朱心田   徐州汇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207002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法制教育,协调法律顾问处理各学校的相关法律事务,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副主任:  孟宪

  员:  牛树超 朱政军 李德凤 孟宪明 宋影桃 

王 伟 吴秀珍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开发区 依法治校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市检察院,市教育局。

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5317印发

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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